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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席梦思争议中文域名缘何败诉?泛化为通用名称后陷维权困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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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域名争议经典案例解析


2021年,美国床垫巨头“席梦思”(Simmons)关联公司美梦有限公司(DREAMWELL)联合中国子公司,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发起仲裁,要求将域名“”和“美国席梦思.中国”转移至其名下。然而,专家组最终仅支持转移“”,而“美国席梦思.中国”域名仍归被投诉人所有。

这一“部分胜诉”的裁决,揭示了跨国品牌在中国市场面临的深层挑战,商标泛化为通用名称丧失其专用权,没有了品牌护城河的价值。

01

案件背景

席梦思的商标困局
“席梦思”作为Simmons品牌的中文音译,自20世纪30年代进入中国后,因市场普及度高,逐渐被公众视为弹簧床垫的代名词。

2017年,最高人民法院在(2017)最高法行申2200号裁定中明确:“席梦思”已成为床垫商品的通用名称,无法在床垫类别获得商标专用权。

争议域名详情

被投诉域名:、美国席梦思.中国

被投诉人:席梦思(深圳)家居用品有限公司

使用场景:域名指向销售床垫的网站,宣称其母公司为“美国席梦思家具集团”。

02

仲裁过程与核心争议

投诉人主张

域名混淆性近似:
“”中的“simmons”与投诉人商标相同;“美国席梦思.中国”中的“席梦思”与投诉人字号完全一致。

被投诉人无合法权益:
未获商标授权,且注册时间晚于投诉人商标及商号。

恶意注册与使用:
利用“美国”前缀暗示与投诉人关联,网站内容直接盗用创始人照片和品牌历史。

被投诉人抗辩

“席梦思”为通用名称:
法院已认定其无法作为商标保护,被投诉人有权在描述产品时使用。

合法商业关系:
提交了美国母公司的商标授权书、采购合同等证据,证明“美国”前缀的合理性。


03

裁决结果与关键分析

1.域名“”被转移

混淆性认定:
“simmons”为投诉人注册商标的核心部分,与域名主体高度近似;被投诉人未证明其与“simmons”存在合法关联。

恶意使用:
网站内容直接复制投诉人品牌历史,意图误导消费者。

2.域名“美国席梦思.中国”保留

通用名称的“豁免权”:
“席梦思”作为床垫通用名称,被投诉人有权在描述产品时使用。

“美国”前缀的合理性:
被投诉人提供了与美国公司的采购合同、商标授权书,证明其使用“美国”具有商业逻辑。

04

给企业的三大警示

警惕商标“泛化”风险

扩展注册类别:在广告、零售等服务类别注册,弥补核心产品类别无法确权的漏洞。

构建域名防御矩阵

注册“品牌+地域”组合:如“席梦思中国”“美国席梦思”等,封堵抢注空间。

监测近似域名:对包含品牌词、国别词的域名定期扫描。

恶意证据需“精准打击”

网页内容比对:若被投诉人直接复制品牌历史、视觉设计,可作为恶意铁证。

关联性证伪:若被投诉人宣称海外授权,需举证其母公司资质存疑或授权链不完整。